添加日期:2026-07-31 点击次数:2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2026年7月15日发布《关于加强短剧类网络视听节目AI生成内容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自2026年8月1日起,所有通过备案系统提交的短剧成片,须在上传环节由平台自动识别并标注AI生成内容占比(含剧本初稿、分镜图、配音、特效等模块),标注精度不低于±5%。该机制依托已接入备案系统的多模态内容指纹引擎,支持对文本、图像、音频三类AI产出痕迹进行联合判别。
此次调整并非新增备案条目,而是对现有‘创作来源声明’字段的技术升级。平台需在提交界面同步显示AI识别结果弹窗,并允许制作方对异常识别进行人工复核与申诉。试点数据显示,当前约37%的备案短剧中存在至少一个环节使用AIGC工具,其中AI辅助编剧占比达61%,AI生成视觉素材占比为29%,AI语音合成占比为18%(部分项目存在多重叠加)。
新规不设AI使用比例上限,亦不禁止纯AI生成短剧,但要求标注信息须完整嵌入元数据并随内容分发链路同步传递至终端播放页底部固定位置。此举旨在为后续版权确权、算法推荐归因及未成年人内容提示提供可验证的数据基础。目前,爱奇艺奇光、腾讯微视、抖音星河三大平台已完成系统对接测试,预计7月底前完成全量上线。
后续观察重点包括:各平台AI识别模型的误报率收敛进度;制作方对‘人工干预阈值’的界定共识是否形成;以及海外发行场景下AI标注信息是否被目标市场监管机构纳入本地合规审查范围。
